拆遷之路,泥濘坎坷之旅
一説到拆遷,就會有很多人忍不住吐槽,這是為什麼呢?原本拆遷是為了改善居住環境,提高人們的生活水平,但現實中的拆遷,卻讓人唏噓不已。
首先就來説説一遇拆遷,房屋怎麼就成了違建。在各地徵地拆遷過程中,當拆遷補償達不成一致的時候,政府相關部門就以最嚴厲的標準,來核查該房屋的相關手續是否齊全,一旦有不全的地方,就將房屋定性為違法建築進行拆除。因此,使得不少由於歷史原因形成的合法房屋,都變成了違法房屋。更關鍵的是,現行法律規定,對於違法建築可以強制拆除。但這裏的違法建築卻不是法律上的違法建築,在適用法律上針對違建處理規定時,還需要遵循法律上對違建的定義,同時找到其對應的處理規則,但也並非是所有違建都要強制拆除的。
有些地方則採取軟磨硬泡無賴式地逼被拆遷人在拆遷補償協議上簽字,每天分批次在不同時間段出現在被拆遷人的家中,既不談拆遷也不談補償,反而跟其嘮家常,使之無法正常生活與工作,甚至一些地方還以“學習”為名,將不籤協議的被拆遷人請到相關部門去“學習相關知識”,總之,其目的就是迫使被拆遷人在補償協議上簽字。還有一些地方則採用拖字訣,拆遷公告發出去,等訴訟,複議的時效經過,再申請法院強制拆除房屋,俗稱司法強拆。
以上幾種拆遷方式其手段都相對平和一些,那下面就來説説拆遷幅度相對大些的。
1、暴力強拆,當被拆遷人不在拆遷協議上簽字,不同意拆遷的時候,拆遷方會採取斷水斷電,推土堵路的方式,干擾其正常的生活,從而迫使被拆遷人同意搬遷,更有甚者,僱傭一些社會人士,對被拆遷人進行威逼,恐嚇,這時被拆遷人切不可膽怯,要將證據固定,例如錄像,錄音等,並及時報警。
2、偷拆,有些地方利用被拆遷人不在家期間,組織人馬將其房屋拆除,被拆遷人返回家園後,看到的只是一片廢墟。這種情況並不少見,相反還挺頻繁,事後,被拆遷人找到政府相關部門詢問情況,得到的答覆往往是“不知道,可能是拆遷單位拆的”,難道就一句簡單的不知道就可以推卸責任?
在補償方面,同樣存在着各種各樣令人頭疼的問題,法律中規定的補償方式包括貨幣與產權置換。而貨幣補償的金額,需要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實際操作中,評估機構違規,出具虛假評估報告,造成補償標準與市場價格相差甚遠。
綜上,這些方式只是實踐拆遷中的冰山一角,而究其原因,是拆遷制度的不完善,導致相關人員鑽其制度的漏洞,以及開發商作為商人其追求的宗旨是盈利,是如何保證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是故在面對這條泥濘坎坷的拆遷之路,被拆遷人需要學會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用法律來武裝自己,從而順利通過這條泥濘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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