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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錄音是否能證明借貸事實

電話錄音是否能證明借貸事實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可以。
借條、收條、借款協議等書面直接證據並非認定借貸關係發生的唯一依據。
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間接證據,只要能形成證據鏈,足以證明借貸事實發生的,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條
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一)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複製件、照片、錄像資料等;
(二)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複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