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債務債權

欠了賭債沒借條要還嗎?

一、欠了賭債沒借條要還嗎?

欠了賭債沒借條要還嗎?

賭債一般沒有償還的義務。因賭博而欠的債務,稱為賭債,此債務屬違法行為,故無償還義務,但若當事人遇有違法索債情況的可以報警處理。因賭博產生的債務關係,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規定、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當然賭債就無效。賭債雖經借條賦予其合法的外衣,但掩蓋的是其違法的實質,這種借貸關係不受法律支持和保護。由於賭債償還屬於無效的民事行為,受領賭債屬於不當得利。

二、賭債不僅要不回來還有可能構成賭博罪

1、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作為前提條件;

2、構成賭博罪必須符合三種情況之一: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

值得注意的是,“聚眾賭博”有特定的含義,並非所有的“聚眾”賭博都屬於此類。根據我國司法解釋,“聚眾賭博”的情形主要有:

1、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2、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3、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4、組織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此外,關於“開設賭場”的行為,我國司法解釋還規定,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應構成“開設賭場罪”,而不構成賭博罪。這無疑是對於近年來新興的賭博的一個嚴重打擊,也是立法跟上時代發展的體現。

值得注意的是,因為有賭博行為並不一定就是構成賭博罪,如果不入罪,也不意味着這種行為是值得提倡的。由此,我國有相應地行政法規與之銜接。賭博行為嚴重但不構成犯罪的,往往會進行行政處罰

因此如果是因為賭博產生的債務,這個債務當事人不僅要不回來,而且他是屬於違法的行為,如果涉及到一些嚴重的情形,比如説專門靠賭博來獲利,從事經營,還有可能涉嫌到犯罪。因為賭博產生的債務,他本來就是違反了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所以是不受到法律保護的。

標籤:賭債 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