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權的種類有哪些?
一、用益物權的種類有哪些?
用益物權,是物權的一種,是指非所有人對他人之物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權利。比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自然資源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採礦權、取水權和使用水域、灘塗從事養殖、捕撈的權利)。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優化資源配置的需要,解決資產閒置和資源缺乏的矛盾,必須建立完善的用益物權制度。
二、用益物權分類
具有代表性的意見,主要有:
1、用益物權包括經營權、承包經營權、地上權、典權、採礦權、地役權;
2、用益物權包括地上權、地役權、用益權、永佃權、典權;
3、用益物權包括經營權、承包經營權、地上權、地役權(相鄰權)、典權、採礦權、租賃權;
4、用益物權包括經營權(國有企業經營權、農村集體組織成員的承包經營權)、國有自然資源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水面灘塗養殖使用權、草原使用權、水使用權、採礦權)、地上權、地役權、典權。
基本上是以現有的法律規定為依據來探討問題的。但由於中國用益物權立法的侷限性,這些意見也就不可避免地帶有侷限性。
中國未來的用益物權體系應當包括下列用益物權:地上權、地役權、典權、用益權,而永佃權、承包經營權、國有企業經營權、國有自然資源使用權、租賃權等,則不能成為中國未來的用益物權。
1、永佃權已無存在之基礎;
2、承包經營權並不是嚴格的法律用語,在未來的用益物權立法中應當儘量避免使用;
3、國有企業經營權是一個多年來一直爭論不休,而至今尚沒有完全解決的問題。對國有企業經營權,傾向於通過法人所有權的方式來解決;
4、國有自然資源使用權可以改造成為用益權;第五,租賃權自始都是一種債權,雖然現代法中有“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但這並不能改變租賃權的債權屬性。
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是兩種不同的物權,應當分別對待。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的區別包括存續期限的不同、標的物的不同、標的物價值變化的影響不同,設立的目的也不同。
-
異地借錢沒有借條可以補寫借條嗎?
一、異地借錢沒有借條可以補寫借條嗎?補寫的借條是可以的,也是有法律效力。但後補借條需注意以下幾點:1、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係較密切也不乏親戚關係,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將借款人寫成“阿三”之類...
-
去什麼法院起訴借錢不還
一、去什麼法院起訴借錢不還(一)借貸雙方在借款合同、借條、欠條等合同中約定了去哪個法院起訴的,應該去約定好的法院起訴;(二)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去哪個法院的,您可以選擇到以下法院起訴:1、被告(借款人)住所地的法院,被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向經營居住...
-
借款擔保人不還錢會怎樣
一、借款擔保人不還錢會怎樣1、擔保人沒有償還能力來還款,借款人借款逾期後,銀行會第一時間找借款人本人來還款,若是長期不還款,那麼銀行就會找到擔保人來催促借款人還款,其後還會讓擔保人來還款,擔保人沒有經濟能力償還貸款,這種情況是不會坐牢的。最好的處理方法就...
-
為逃避債務假離婚的判斷怎麼認定?
一、為逃避債務假離婚的判斷怎麼認定?債務人在債務即將到期前,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將財產轉移給配偶,造成債務人名下無財產的,可以認定假離婚逃避債務。債務人通過假離婚分割財產的手段逃避債務、規避法律的行為,屬《民法典》規定的無效民事行為的範疇。因為行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