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遺失物是否屬於無因管理?
我們知道,無因管理是指為了避免損失,而主動管理他人事務的行為。對此,有人認為遺失物拾得就是無因管理的一種類型,對於這種觀點,其實是有失偏頗的。那麼,拾得遺失物是否屬於無因管理?今天,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拾得遺失物
遺失物拾得是指發現且實際佔有該遺失物,是發現與佔有兩者相結合的行為。發現與佔有缺一均不可構成拾得。拾得遺失物為事實行為,拾得人有無行為能力在所不問。即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仍能成為拾得人。拾得行為通常為無因管理行為,誠實拾得人以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構成無因管理,不誠實之拾得人以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認為是無主物拾得的,不構成無因管理。拾得行為以合法為要件,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二、無因管理
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造成損失(損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僅為他人),主動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法律事實。管理他人事務的人,為管理人;事務被管理的人,為本人。無因管理之債發生後,管理人享有請求本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的債權,本人負有償還該項費用的債務。 無因管理是一種法律事實,為債的發生根據之一。無因管理之債的產生是基於法律規定,而非當事人意思。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二十一條 【無因管理】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
三、拾得遺失物是否屬於無因管理
遺失物拾得,指發現且實際佔有該遺失物,是發現與佔有兩者相結合的行為。發現是指認識物之所在,而佔有是對物在事實上的支配管領能力。發現與佔有缺一均不可構成拾得。需要注意的是,拾得並非一定以拾得人在物理上予以支配,依一般社會觀念即可。拾得遺失物為事實行為,拾得人有無行為能力在所不問。即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仍能成為拾得人。
拾得行為通常為無因管理行為,誠實拾得人以為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構成無因管理,不誠實之拾得人以為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認為是無主物拾得的,不構成無因管理。法律對遺失物拾得的規定與無因管理多有不同,因此,無因管理的規定只有補充適用的餘地。
拾得行為以合法為要件,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拾得人須為佔有遺失物之人,但拾得行為也可以指示他人為之,而以發出指示的人為拾得人。若拾得行為由佔有機關或佔有輔助人為之,且在佔有輔助關係範疇之內,則應以其所屬機關為拾得人,但若與所屬機關的指示無關,則繫個人行為,由行為人為拾得人。同時有數人佔有拾得物的,其數人為共同拾得人。
通過比較拾得遺失物和無因管理的關係,發現拾得遺失物並不全屬於無因管理,對遺失物實行自主佔有是屬於非無因管理的情況。所以,本站小編提醒大家,拾得遺失物時,要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進行拾得行為。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故意殺人罪債務糾紛辯護詞如何書寫?
一、故意殺人罪債務糾紛辯護詞如何書寫?辯護詞審判長、陪審員:律師事務所接人民法院指定,指派我擔任故意殺人一案的辯護人,本人通過查閲案卷、會見被告人以及參加剛才的法庭調查、質證,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犯故意殺人罪不持有異議,現僅就本案被告人犯罪的成因與動機...
-
甘肅借錢不還怎麼辦規定2022
一、甘肅借錢不還怎麼辦最新規定《民法典》對借錢不還的規定是: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直接起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
-
擔保人已還錢還能起訴嗎?
一、擔保人已還錢還能起訴嗎?1、擔保人已還錢還能起訴,擔保人已經履行了擔保義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2、但是擔保人要不要還錢還得看情況。要看擔保人是做的哪種擔保。是連帶責任保證擔保還是一般保證擔保。如果是連帶擔保,相當於是共同借款人,出借人當然可以要...
-
如果無欠條怎麼向對方要錢?
一、如果無欠條怎麼向對方要錢?如果雙方沒有簽署欠條的想要要錢的,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解決。誰欠錢誰償還,依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生活中的習慣都是這樣的,但是會存在不少的阻力,但是最為重要的就是自己需要學會積極的瞭解有關的條例,否則事情的處理就會存在不少的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