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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個人債務如何承擔

生活中,夫妻的債務分為夫妻個人債務與夫妻共同債務兩種,哪些債務屬於夫妻個人債務?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雙方共同承擔,離婚也不能免除自己的責任。那離婚夫妻個人債務由誰承擔?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一一為您解答。

夫妻個人債務如何承擔

一、哪些債務屬於夫妻個人債務

所謂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單獨一方所負的債務。這種夫妻一方單獨所負的債務,既可以發生在夫妻登記結婚之前,也可以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不予允許。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關係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一方因個人實施違法行為所負的債務。

5、一方為滿足私慾而揮霍所負的債務。

6、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因關係惡化而分居生活,一方從事經營所負的債務,其收入未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也屬個人債務。

二、夫妻個人債務如何承擔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債務,是其與債權人之間因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關係,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產生之前與債權人這種特定主體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

根據債權相對性的原理,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後向其配偶主張權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債務與婚後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關係,且婚前所欠債務中的資金、財物已轉化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或已成為婚後夫妻共同的物質生活條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個人債務即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但債權人對此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後,債務人的配偶只在其實際接受財產或受益的範圍內承擔清償責任。那麼如何掌握債務人婚前所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證明標準?

在司法實踐中,婚前個人債務向婚後共同債務的轉化有多種類型,例如: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轉化為婚後共同債務;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後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時,可以轉化為婚後共同債務;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該房屋供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總之,判斷一方婚前債務與婚後共同生活的因果聯繫,應當結合債務人舉債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後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諸多因素綜合判斷。

在法律上夫妻個人債務與夫妻共同債務非常好界定,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情形很多。當夫妻離婚,就會對這些債務的承擔發生糾紛。如果您也屬於這樣的情況,不妨諮詢一下本站網站的專業婚姻家庭律師。

標籤:債務 承擔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