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抵押擔保不得抵押哪些財產?
一、抵押擔保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擔保的特點: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債務人自己。這與保證不同,在保證擔保中,債務人自己不能作為擔保人。
2、抵押物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這與質押不同,質物只能是動產。
3、抵押人不轉移抵押物的佔有,抵押人可以繼續佔有、使用抵押物。這也與質押不同,質物必須轉移於質權人佔有。
4、抵押擔保以抵押權人(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而實現。優先受償權是抵押權的核心內容。
5、抵押權的行使必須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為前提。
二、借款合同的抵押擔保中哪些財產不得抵押
第一百六十五條 地役權不得單獨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時,地役權一併轉讓。
第一百八十三條 鄉鎮、村企業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抵押。
第一百八十四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衞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綜上所述,就是關於借款合同抵押擔保不得抵押哪些財產的相關內容的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由此可見,只有滿足規定的財產用來作抵押擔保,債權人才有抵押權,借款合同才能生效。如果大家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需要了解,可以諮詢本站的網站,我們有專業的律師,為您答疑解惑。
-
同一房屋被抵押並被他人保全該怎麼辦?
有些房屋出售人在出售房屋的時候並不會將房子已經抵押出去的事實,告訴購房者,等到簽訂購房合同以後,或者是更晚的時候購房者猛然發現自己買的房子是抵押房,更有甚者房子是被別人保全的。那麼這時我們該如何處理呢?1.在買房的時候購房者應該要求出售者出示房產證,如果...
-
去辦房產抵押需要夫妻兩個都去嗎
在現實生活中房屋抵押的情形是非常多的,對房屋進行抵押的時候,就需要辦理抵押登記,而房屋抵押的目的一般是為債務提供擔保,保證債權人的利益,那麼逾期兩個多月能不能做房產抵押的?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精選律師·講解實例房產證抵押注銷需要...
-
動產質押反擔保措施有哪些?
一、動產質押反擔保措施有哪些?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1、抵押反擔保措施抵押物的範圍:企業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企業所有的機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財產;企業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
-
土地經營權可以抵押麼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