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後如何處理?
一、發生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後如何處理?
發生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醫務人員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職或兼職人員報告;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職或兼職人員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並向患者通報、解釋。並且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損害,防止損害擴大。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十三條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報告;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並向患者通報、解釋。
第十五條 發生或者發現醫療過失行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損害,防止損害擴大
二、醫療過失的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
綜合上面所説的,發生重大醫療過失之後一定要向上級部門進行報告,從而採取有效的措施來保障患方的生命安全,這樣才能儘可能減輕醫務人員的責任,只要過錯方在醫療機構,那麼患方的所有賠償都需要依法的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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