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醫療是追醫生的責任嗎?
一、過度醫療是追醫生的責任嗎?
過度醫療不一定追醫生的責任。超越治療價值和範圍的多餘方式就是過度醫療,與此次疾病無關的、治療效果不明顯或不確定的,甚至使用了不是治療這種病的檢查和藥品也都屬於過度醫療。從醫療服務的本質上講,這些行為是有違醫學道德規範的。但是,過度醫療的責任不僅僅在於醫院與醫生,還在於政府,在於患者及其家屬等等,它是多方共同作用的結果。
過度醫療是指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違背臨牀醫學規範和倫理準則,不能為患者真正提高診治價值,只是徒增醫療資源耗費的診治行為。或者在治療過程中,不恰當、不規範甚至不道德,脱離病人病情實際而進行的檢查、治療等醫療行為。簡而言之過度醫療是超過疾病實際需求的診斷和治療的行為,包括過度檢查、過度治療。過度醫療不是診治病情所需,起碼不是診治病情完全所需。過度醫療是與道德相違背的,是法律以及相關制度所被禁止的。
二、怎麼儘量避免過度醫療
第一,政府要明白醫療服務的屬性,尤其是政府辦的醫院如何更好地體現公立醫院的公益性。從政府管理層面來説,過度醫療的根源就是政府實際投入不足,把公立醫院推向市場,使得公立醫院在市場上奔跑。公立醫院要體現公益屬性,政府部門就必須在財政投入上給予公立醫院足夠的支持,尤其是在基本建設與維修、大型設備購置以及退休人員的工資、人才培養等方面。公立醫院沒有了經濟上的後顧之憂才能“輕裝上陣”,才不用老想着從老百姓身上撈錢,也才不會出現醫生開“大處方”、拿回扣、過度檢查和過度治療等等一系列過度醫療的問題。
第二,完善監管體制和醫療服務體系。目前我們的監管體系非常無力,行業組織的自律與自治體系基本空白,行業並沒有建立絕對的專業自治的權威,不足以維護自身的專業話語權,而且也不足以懲罰業內的惡劣行為。因此,要儘量減少行政干預,放開諸多管制,讓行業和專業自理、自制、自足、自律,從而規範醫療行為。
第三,改革醫生薪酬體系。目前,我們責怪醫院和醫生的方式過於偏激和表面化,僅僅強調加強醫德建設是遠遠不夠的。“簽訂紅包協議”不僅很傷害行業自尊,而且根本就是一種懶政。目前正在推行的醫生多點執業是一個很好的時機,我們可以通過改革支付方式來體現醫生的勞動價值,使醫療下沉、醫生下沉,減少不必要的醫療服務。
第四,加強醫學科普教育,增強全民健康素養,形成尊重和敬畏生命和尊重醫生的社會風氣。
第五,規範媒體廣告宣傳,尤其是要進一步嚴格控制醫療廣告,甚至效仿國外的做法,嚴禁公共媒體的醫療和醫藥廣告。
過度醫療顯然不是一種好的現象,違背了醫學的道德規範,需要儘量避免過度醫療的發生,可以採取的措施包括加強醫學科的普及教育,增強全民的健康素養,規範廣告還有媒體的宣傳等。
-
醫療機構應及時報告的行為有哪些
律師解析:醫療機構應及時報告的行為有:1、醫療過失行為導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為二級以上的醫療事故;2、發生重大醫療糾紛的,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衞生主管部門報告;3、法律規定的其他行為。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四條發生醫...
-
醫療事故責任認定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醫療事故責任認定的訴訟時效是多久?患方提出醫療過錯鑑定後,要向法院提交證明醫療機構有過錯的鑑定材料;醫療機構此時也可以提出證據證明醫療機構無過錯。材料提交法院後,法院會確定一個時間由雙方來質證。質證時,雙方主要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辯論。醫療糾紛的...
-
會如何認定醫療事故犯罪
律師解析:醫療事故罪的構成要件:1、本罪的主體是醫務人員;2、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權和醫務工作管理秩序;3、本罪在主觀上是過失;4、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醫務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了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
-
醫療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有哪些?
醫療安全責任書一、各科應建立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執行三級醫師查房制與手術分級管理制。按醫院優質服務、承諾服務的規定進行工作,做到按章辦事,違章必究。二、各級各類醫務人員要注重醫德修養,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在崗時間不幹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