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醫療糾紛的和解
醫療事故責任1.97W
醫療糾紛的和解又可稱為談判或交涉,是指在沒有第三方主持的情況下,糾紛當事人就爭執問題進行協商並達成協議的糾紛解決方式。和解是歷史最為悠久的糾紛解決方式。和解的本質,是使對抗不僅在形式上、行為上,而且在心理上、情感上得到消除。也正因為如此,和解協議往往比通過其他方式達成的協議更具有持久性,更容易得到當事人的自願履行。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因診療活動引發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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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醫院責任多大?
一、醫院如何承擔醫療事故責任?醫療事故鑑定的任務是綜合分析醫療過失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1、完全責任:指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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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罪的犯罪主體
律師解答:醫務人員。律師解析:醫療事故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醫務人員,即直接從事診療護理工作的人員。醫務人員具體包括國家、集體醫療機構中的各種醫生、護士、藥劑人員,以及經主管部門批准開業的個體行醫人員。醫療機構中從事與診療護理無直接關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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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致人死亡屬於幾級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分級標準共分分四個級別。《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條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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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醫療過失鑑定程序是怎樣的
一、法院醫療過失鑑定程序是怎樣的?1、委託(1)司法鑑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鑑定委託。(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鑑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鑑定委託。當事人委託司法鑑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2、受理司法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