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醫療事故鑑定去哪裏做?
一、北京醫療事故鑑定去哪裏做?
北京醫療事故鑑定去當地的醫學會或者是醫療機構所在地的衞生局。醫療機構所在地衞生局---醫政科。醫療機構是屬地管理。先申請縣市區衞生局組織鑑定,如有異議,於2月內在申請省級鑑定。
下面是一些詳細的相關規定:
構成醫療事故必須具備4個條件,即提供醫療服務的必須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要有違法、過失行為;必須有嚴重、明顯的不良後果;違法行為與不良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申請醫療事故鑑定則有三種途徑。一個是直接委託醫學會進行鑑定,再有是向當地的衞生行政部門申請,由衞生行政部門把鑑定的申請移交到醫學會。第三個是由人民法院來委託。
醫療事故鑑定分首次鑑定和再次鑑定。首次鑑定由醫院所在轄區的各區縣醫學會來組織,如果醫患任何一方,對首次鑑定的結論不服,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之日15天內,申請再次鑑定。再次鑑定是由市一級的北京醫學會來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是有時效限制的,患方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一年內,可以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一般一個鑑定週期需要60天左右的時間。
醫患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衞生行政部門交由醫學會組織鑑定的委託。
醫患雙方及衞生行政部門在委託鑑定時需提供:正式委託書;相關材料(醫患雙方共同委託時提供);醫療事故爭議行政處理申請書複印件(衞生行政部門提供);交納鑑定費的收據。
二、醫療事故鑑定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醫鑑辦收到委託後進行醫療事故鑑定的程序如下:
受理
醫鑑辦接到委託書後,進行審核並出具受理通知書,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提供鑑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温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3、搶救急危患者,在規定時間(6個小時)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5、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組成鑑定組醫鑑辦根據事故爭議所涉及的學科,確定專家鑑定組的構成和人數,原則上至少為3人以上的單數,主要學科的專家不少於專家鑑定組成員的1/2。
醫鑑辦在召開鑑定會前20天之前,通知雙方當事人或其委託人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鑑定組成員。
雙方當事人抽取專家鑑定組成員之前,要求專家迴避的應説明理由(須迴避的專家組成員本報8月15日曾作報道)。
現實生活當中不管在北京還是在其他的一些地方發生了醫療事故之後,大多都是需要經過司法鑑定的,因為只有這樣的話才能夠確定一下醫療機構是否存在過錯以及存在過錯的情況之下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和程度,當地的醫學會是可以做出司法鑑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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