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醫療事故鑑定在哪裏做?
一、醫療事醫療事故鑑定在哪裏做?
1、醫療事故是《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的範疇。主要是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和行政處罰用的。根據條例:鑑定機構是醫學會。第一次鑑定由當地區縣一級的醫療機構和當事人共同委託鑑定。當然如果當事人一方要求鑑定,醫療機構不同意的話,可以請求衞生行政部門干預。或者直接請求衞生行政部門處理,由衞生部門代為申請。
2、一般醫療事故的結果對於患者是相對不公平的。如果要起訴至法院,先不要做醫療事故鑑定,做好封存病歷,向人民法院申請做醫療過錯的司法鑑定。
二、 醫療事故鑑定費用由誰預繳付?
1) 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
2) 衞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
3) 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後,對需要移交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
4) 法院首次委託鑑定的,由醫療機構繳付;
5) 對首次鑑定不服,再次申請鑑定的,由申請再次鑑定人繳付;
6) 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當事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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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醫療事故鑑定的程序有哪些?
做醫療事故鑑定的程序有哪些一、委託醫鑑辦接受兩種形式的委託:醫患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衞生行政部門交由醫學會組織鑑定的委託。醫患雙方及衞生行政部門在委託鑑定時需提供:正式委託書;相關材料(醫患雙方共同委託時提供);醫療事故爭議行政處理申請書複印件(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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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會的程序是什麼
鑑定由專家鑑定組組長主持,程序如下:1、雙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分別陳述意見和理由,陳述順序先患方,後醫療機構;2、專家鑑定組成員根據需要提問,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必要時,可以對患者進行現場醫學檢查;3、雙方當事人退場;4、專家鑑定組對雙方當事人提供的書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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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中是否能夠醫療事故鑑定
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醫療糾紛訴訟一定要經過醫療事故鑑定,醫療事故鑑定並非醫療糾紛訴訟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説,患者只要有證據證明自己或已死亡的親屬接受過醫療機構的診斷、治療,並因此受到損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損害賠償,人民法院就應當立案受理。《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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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有時效嗎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