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整醫療事故處理流程
1、報告。《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報告;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並向患者通報、解釋。”
2、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損害擴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一十五條規定:“發生或者發現醫療過失行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損害,防止損害擴大。”
3、保管各種資料,封存現場實物。《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九條規定:“嚴禁塗改、偽造、隱匿、銷燬或者搶奪病例資料。”
4、調查醫療單位對發生的醫療事故或事件,應立即進行調查、處理,並報告上級衞生行政部門。
5、做出結論醫療事故處理部門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最後做出對事故的處理意見。對不構成醫療事故的案件,應以書面形式詳細地向患者及其家屬説明情況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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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民法典規定的醫療事故免責情形是什麼
一、簡述民法典規定的醫療事故免責情形是什麼《民法典》規定醫療事故的免責情形如下:1.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2.限於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條患者在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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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醫療事故的行政責任是什麼
一、簡述醫療事故的行政責任是什麼醫療事故的行政責任是指對醫療事故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應當受到的行政處罰。衞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法給予處分,責令暫停執業活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五條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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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事故受害方如何取證
一、發生醫療事故受害方如何取證發生醫療事故後,受害方有權要求醫療機構提供住院志、醫囑單、檢驗報告、手術及麻醉記錄等證據,也可以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取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條【醫療機構對病歷資料的義務、患者對病歷資料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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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精神損失費賠償怎樣計算?
一、醫療事故精神損失費賠償怎樣計算醫療事故精神損失費的計算如下:醫療事故精神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的年平均生活費來計算。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為不超過三年;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為不超過六年。但精神損害撫慰金並不是對每一例都計算為6年、3年。更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