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醫療糾紛處理程序
發生醫療糾紛——向醫療機構投訴——複印封存病歷——向衞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醫療事故鑑定——(不服)申請再次鑑定——衞生行政區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不服)行政複議。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全文》 第十一條
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的,應當由涉及的所有醫療機構與患者共同委託其中任何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當事人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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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分為幾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四級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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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鑑定輕傷
這樣做輕傷鑑定:1、申請。委託單位在辦理各類案件中涉及損傷程度的法醫學鑑定,統一由公安機關法醫鑑定機構作出。2、支付鑑定費。3、得到通知,並按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指定醫療鑑定機構進行鑑定。4、拿鑑定報告。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八條公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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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的範圍包括哪些
醫方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一過性傷害,未盡告知義務均屬於鑑定範圍。醫療損害是指因醫療行為對患者所造成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精神損害以及對患者名譽權、隱私權和知情同意權的侵害,是醫療行為所引起的對患方不利的一切事實和後果。依照法律規定,醫療事故損害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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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期限是多久
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的規定:醫學會應當自接到雙方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