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避行政範圍的人物有哪些?
一、迴避行政範圍的人物有哪些?
1.當事人中有其親屬的。這裏的親屬究竟包括哪些人,各國的法律規定並不一致。瑞士《行政程序法》規定“為當事人之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或與當事人有婚姻、婚約或收養關係者。”奧地利《行政程序法》將“配偶、血親、姻親之尊卑親屬、侄(甥),或其他更近之血親或同等之姻親”列為親屬。葡萄牙《行政程序法》規定了“其配偶、任一直系血親或姻親、二等親內之旁系血親或姻親”為親屬。
2.與當事人的代理人有親屬關係的。當事人參與行政程序,有時聘用代理人為其提供法律幫助,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處理本案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該代理人之有親屬關係,實際與無異於與當事人的親屬關係,在此種情況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迴避,可能會導致案件處理不公。
3.在與本案有關的程序中擔任過證人、鑑定人的。行政案件在調查程序中,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為證人向調查人員提供了證言,或者以專家的身份就案件的專門問題做出鑑定結論,他們提供的證據成為行政機關處理本案的證據之一。
4.與當事人之間有監護關係的。監護是指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的監督和保護。這種職責的承擔者在法律上稱為監護人。
5.當事人為社團法人,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為其成員之一的。現代社會公民有結社的自由。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具有的公民身份不影響其參加社團組織,如集郵協會、書法協會等,當這些社團組織成為案件一方當事人時,作為成員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因與該社團之間的關係,失去了處理本案的資格。
6.與當事人有公開敵意或者親密友誼的。公開敵意是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曾公開向本案的當事人或者在當事人不在場的其他公開場合表示過對其的憎恨,或者極不友好的言語。
7.其他有充分證據可以證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能公正處理案件的。這是一個兜底説明。除上述情形外,如一方當事人有充分證據證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可能有偏私的情況,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即喪失處理案件的資格。
綜合上面所説的,行政迴避一般就是在處理事務的過程中,而不能對此案件進行處理的人物,而這些人物一般我國也是專門有所規定,只要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人物一般是不能參與其中的,所以,只要能夠提現出法律的公平性,那麼就一定要按流程來進行辦理。
-
行政訴訟勝訴後怎麼申請執行,提起行政訴訟的條件
一、行政訴訟勝訴後怎麼申請執行行政訴訟勝訴後,如果被執行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執行生效判決書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十四條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第九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
不服財產抵押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嗎,行政複議管轄
一、不服財產抵押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嗎不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因為人民法院不是行政機關,其作出的決定是司法裁定,可以申請複議,但從性質上講不是行政複議。1、對拘留、罰款、暫扣或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2、對...
-
在行政制裁中屬於行政處分的是哪些?
一、在行政制裁中屬於行政處分的是哪些?1、警告、記(大)過以及降級等屬於行政制裁中的行政處分。行政制裁分為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是國家行政機關依照行政隸屬關係,對違反行政法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所實施的行政制度,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和開...
-
城市管理執法行政處罰權範圍有哪些?
一、城市管理執法行政處罰權範圍有哪些?城市管理執法的行政處罰權範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藥品監管方面與城市管理相關部分的行政處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