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借條形式有爭議的訴訟怎麼解決?
一、對借條形式有爭議的訴訟怎麼解決?
對借條形式有爭議的訴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然後就人民法院對此作出判決。簽名在左下方的借條是合法的,一般來説簽字就可以,如果簽字再加上按手印的話會更好。很多時候為了防止雙方日後對借條中的關鍵數字、日期等重要信息產生糾紛,雙方都會選擇在借條中的關鍵位置按手印,以此來説明對該內容的認可。通常借條上需要按手印的地方是名字、金額、日期。
二、寫借條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1、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2、借條儘量簡潔明瞭,不要用模稜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3、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係。比如:因為什麼原因向你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
4、儘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體現在借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確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為,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麼,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致借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書寫好的借條或事後書寫的借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借條。
6、借條本身必須是一張完整的紙,不能是撕過或裁剪過的紙張。曾有一個真實的案例是:一個借款人分幾次償還借款,每次償還就書寫在借條的下部,最後,貸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認借款人前面幾筆還款的事實,將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額償還。借款人以借條有撕去部分作為抗辯,最後被法官結合其他證件採納借款人,判決貸款人敗訴。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很多人關於借條方面的一些問題,容易發生一些糾紛,比如説借條形式等等,此時是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如果要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話,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還有就是相對應的證據材料,這樣的話才能夠獲得法院的勝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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