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行政 > 行政複議

可以提起行政複議申請的範圍有哪些

行政複議申請人的範圍,包括三種情況:
一是,公民。
二是法人。
三是,法人以外的其他組織。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可以提起行政複議申請的範圍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