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自訴案件包括哪些案件?
一、絕對自訴案件包括哪些案件?
(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即規定的侮辱、誹謗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佔案。對於這些案件,只有被害人或者在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提起告訴時,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
(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傷害案(輕傷),重婚案,遺棄案,妨礙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件(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侵犯案件(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以及屬於刑法分則第4章、第5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以判處3年以下刑罰的其他輕微刑事案件。對於上述所列八項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於其中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
(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在審理自訴案件過程中,如果發現被告人還犯有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罪行,則應將新發現的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處理。
司法實踐中要注意的是,對於上述第3類案件,從性質上説本來屬於公訴案件範圍,若成為自訴案件必須具備四個條件:
(1)被害人能提供證據證明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
(2)被告人侵犯的是被害人自己的人身權利或財產權利;
(3)對被告人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並已經作出書面決定如不立案、撤銷案件、不起訴決定。
一般來説,自訴案件是要根據受害者自己到法院進行起訴,然後公安機關才會進行相關的調查,並且追究被告人的相關刑事責任。但是受害人需要掌握明確的證據,證明被告人有侵犯自己的人身權利或者是財產權利等,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的證據才能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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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訴類案件和公訴類案件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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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可以刑事自訴嗎
一、尋釁滋事罪可以刑事自訴嗎尋釁滋事通常是屬於公訴案件,但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可以依法提起自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條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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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尋釁滋事罪是自訴還是公訴
一、犯尋釁滋事罪是自訴還是公訴尋釁滋事通常是屬於公訴案件,但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可以依法提起自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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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自訴案件可以撤案嗎刑事自訴案件,是否起訴的權利屬於被害人,被害人有權利起訴,有權利不起訴,起訴後當然有權利撤訴,但被害人撤訴通常應該獲得法院的准許。在司法實踐中,被害人起訴後又撤訴的情況有以下幾種:1、自訴人起訴認為被告人構成犯罪,法院認為被告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