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和偷税漏税的區別
刑事訴訟1.47W
律師解析:定義不同:
偷税是指納税人故意違反税收法規,採用欺騙隱瞞等方式逃避納税的違法行為。
騙税是指納税人用假報出口等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經過公開的合法的程序,利用國家税收優惠政策,騙取減免税或者出口退税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偷税是指納税人故意違反税收法規,採用欺騙隱瞞等方式逃避納税的違法行為。
騙税是指納税人用假報出口等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經過公開的合法的程序,利用國家税收優惠政策,騙取減免税或者出口退税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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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證據不足怎麼辦?
律師解答:及時報警。律師解析:被人打證據不足的,受害人要及時報警,公安機關會蒐集證據。報警之後,對於確有犯罪事實、符合立案條件的,公安機關會予以立案,並通過偵查獲取有關證據,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對於不夠刑事處罰需要給予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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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侵佔被害人可以進行撤案嗎
律師解答:不能撤案。律師解析:不能撤案。職務侵佔罪是不在自訴案件範圍之內,屬於公訴案件。公訴案件不可以撤訴,並且只有有不構成犯罪才可能退回公安撤銷案件。所以公訴案件原告無權撤訴,但可以與原告達成和解協議,讓原告出具諒解書交給法院,這是從輕減輕處罰的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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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詐騙罪可以告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詐騙案件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理由如下:1、因為詐騙案件屬於刑事公訴案件,詐騙罪一般會先讓公安機關進行管轄;2、公安機關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逮捕和預審;3、人民檢察院負責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和公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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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不允許會見已決犯嗎?
律師解析:1、一般來講是可以的。一是判決書下達後,還在10天的上訴期,在上訴期內,原來的一審律師還可以去會見他。2、如果是二審判決下達,或者是判決書已經過了上訴期,判決已經生效,那就要重新委託申訴的律師去會見他。辦理申訴委託手續後,律師去看守所或者監獄去會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