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關係法院可以亂判刑嗎
不是根據關係,而是根據法律規定。
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上級與下級法院不是直接成立領導關係的,只有上級指導下級法院的關係。不能以行政訴訟的形式來處理事情。法院跟你沒有直接的關係,如果有,你只是被害人或者原告的近親屬而已。在各個訴訟程序中,被告人或被害人或者原告人的近親屬可以成為他們的代理人或辯護人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十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一)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經委託辯護人;(二)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 (三)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 (四)被告人的行為可能不構成犯罪; (五)有必要指派律師提供辯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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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查的程序和要求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搜查的程序和要求為:在搜查的時候,應當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搜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進行。搜查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偵查人員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在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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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能改罪名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可以。如果公安機關涉嫌尋釁滋事刑事犯罪的進行立案處理的,檢察在收到公安機關的相關案件材料時,檢察院可能就公安機關所定的罪名進行核實,按實際情況提出建議,對罪名進行更改。另外檢察院提出公訴,人民法院在審理期間,就可以涉嫌的罪名根據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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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查的程序和要求是如何的
律師解析:搜查的程序和要求為:在搜查的時候,應當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搜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進行。搜查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偵查人員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在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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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起訴的程序是什麼
律師解析:刑事案件起訴的程序,包括:1、公安機關收到報案或者發現犯罪事實進行偵查,犯罪事實查清、證據充足後,將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