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精神病會判刑嗎
精神病人犯罪要不要判刑,應當區分情況。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行為時不能辨認和控制自己的精神病人,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如果這個精神病人是這個狀態殺人,不需要坐牢。
《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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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查的程序和要求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搜查的程序和要求為:在搜查的時候,應當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搜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進行。搜查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偵查人員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在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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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能改罪名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可以。如果公安機關涉嫌尋釁滋事刑事犯罪的進行立案處理的,檢察在收到公安機關的相關案件材料時,檢察院可能就公安機關所定的罪名進行核實,按實際情況提出建議,對罪名進行更改。另外檢察院提出公訴,人民法院在審理期間,就可以涉嫌的罪名根據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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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查的程序和要求是如何的
律師解析:搜查的程序和要求為:在搜查的時候,應當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搜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進行。搜查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偵查人員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在逃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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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起訴的程序是什麼
律師解析:刑事案件起訴的程序,包括:1、公安機關收到報案或者發現犯罪事實進行偵查,犯罪事實查清、證據充足後,將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