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免責規定是什麼?
一、國家賠償免責規定是什麼?
國家賠償免責規定是《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三)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規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四)行使國家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的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五)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六)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正當防衞造成的損害;
2、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
二、民事行政訴訟中的司法賠償的免責範圍是什麼?
1、錯誤的民事、行政判決
2、錯誤的先予執行與財產保全,但如果人民法院在先予執行、財產保全過程中違法造成財產損失的,國家應承擔賠償責任。
3、其他情形
《關於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因申請人申請保全有錯誤造成損害的;
(二)因申請人提供的執行標的物有錯誤造成損害的;
(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四)屬於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情形的;
(五)被保全人、被執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員違法動用、隱匿、毀損、轉移、變賣人民法院已經保全的財產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害後果的;
(七)依法不應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其他情形。
申請國家賠償的前提必須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確實存在着一些違法的行為,導致公民的財產權益,或者是人身權益受到了一定的損害。但是在特殊情況之下的話,國家機關也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比如説因為公民故意做虛假徵收所導致損害後果的發生。
-
公安機關刑事賠償規定有哪些條件
刑事賠償是指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當事人人身權、財產權造成損害而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法》對刑事賠償作出具體規定,對於進一步促進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監獄管理...
-
輕傷二級刑事責任怎麼賠償
輕傷二級刑事責任按人身損害賠償標準進行賠付,一般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
-
刑事補償與刑事賠償的區別是什麼?
一、刑事補償與刑事賠償的區別是什麼?1.發生的基礎不同。賠償由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引起。補償則由國家的合法行為引起;2.性質不同。賠償是國家對其違法行為承擔的一種法律責任,意在恢復到合法行為所應有的狀態。補償是一種例外責任,意在為因公共利益...
-
盜竊罪服刑完了還需要賠償嗎
需要賠償。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是兩個法律關係,並不會因為服刑而免除民事賠償。侵權侵害行為造成被害人傷害或損害的,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還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