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藥罪的刑事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銷售假藥罪的刑事立案標準是什麼?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十七條規定:
生產(包括配製)、銷售假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二)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
(三)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四)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二、犯罪構成是什麼?
1、犯罪的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為個人和單位,表現為假藥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兩類人。生產者即藥品的製造、加工、採集、收集者,銷售者即藥品的有償提供者。
2、犯罪的主觀方面
犯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一般是出於營利的目的。當然,生產者、銷售者是否出於營利目的並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行為人的主觀故意表現在生產領域內有意製造假藥,即認識到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而對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態度;在銷售領域內必須具有明知是假藥而售賣的心理狀態,對不知道是假藥而銷售的不構成銷售假藥罪。
3、犯罪的客體要件
犯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
國家制定了一系列關於對藥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規,建立了一套保證藥品質量、增進藥品療效、保障用藥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構成對國家關於藥品管理制度的侵犯,並同時危害到公眾的身體健康。
4、犯罪的客觀方面
犯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藥。違反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主要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及為貫徹該法而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辦法》、《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上述法律和法規中就藥品成分、藥品標準、藥品生產工藝規程、藥品經營條件、藥品監督等藥品生產、經營和管理的內容作了明確規定。
生產假藥的行為表現為一切製造、加工、採集、收集假藥的活動,銷售假藥的行為是指一切有償提供假藥的行為。
在當代的社會,假藥不僅僅是會嚴重的破壞到我們國家對於市場上假藥品的管理秩序,同時還將會影響到一些人員的身體健康安全。所以再出現的話就需要對此進行一定的懲罰,當然前提必須要得到該罪的立案標準。
-
非法集資什麼部門管,有什麼特點?
隨着金融市場的飛速發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理財平台搞非法集資的案件時有發生,給不少人都帶來了嚴重的經濟損失。近年來,國家對非法集資犯罪的打擊力度越來越大,人民羣眾遭遇非法集資後,應該知道如何維權。那麼,非法集資什麼部門管?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給出的這篇文章...
-
擾亂信用卡罪怎麼處理
擾亂信用卡罪按照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具體量刑看個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
什麼是幫信罪?
信息網絡可以做的事情是非常多的,信息網絡發明以來,已經大大改變了人類的工作和生活習慣。現代人類的工作和生活基本上離不開網絡,而很多不法分子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活動,那麼幫信罪是怎樣的?現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一、幫信罪是什麼幫助信息網絡犯罪...
-
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既遂會判得重嗎?
一、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既遂會判得重嗎?非法制作血液製品事故罪既遂會判得重,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條【非法採集、供應血液、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罪】非法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