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刑法尋釁滋事量刑標準是什麼?
相信大多數人都曾親眼見過鬥毆、恐嚇等一些不良現象,甚至不少人就曾經歷過這樣的事情。這種現象對於社會治安穩定而言是極大的破壞,在法律上也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其定上尋釁滋事罪這一名頭,那麼具體中國刑法尋釁滋事是怎樣量刑的呢?下面就來了解一下。
一、尋釁滋事罪的定義
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
①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③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④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二、法律量刑標準
(一)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二)尋釁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體現在危害後果、次數、場所、社會影響、作案對象等方面,量刑時可以根據危害後果、次數、場所、社會影響、作案對象等情節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確定基準刑。
1、尋釁滋事,犯罪情節一般,未造成人員受傷,基準刑為管制、拘役;造成人員輕傷的,基準刑, 為有期徒刑一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的四種情形之一,每增加1項或同一種情形增加一項,基準刑增加6個月。
3、尋釁滋事致人輕傷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二年;輕傷每增加1人,基準刑增加六個月至一年。
4、尋釁滋事致公私財物損毀數額達2000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數額500元,基準刑增加一個月。
5、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10%-30%:
(1)作案對象為殘疾人、老年人、不滿14週歲未成年人、孕婦的;
(2)損毀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等款物的;
(3)以自殘、自殺等方法威脅、要挾的;
(4)在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足以造成嚴重踐踏事故的公共場所尋釁滋事的。
但是,具體的情節嚴重判斷還是要交由司法機關來判斷,所以最終的定罪可能還是會和受害者的意識有所出入。因此當大家遇到尋釁滋事的案件時,應先尋找律師服務中心或者向365律師平台的律師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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