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故意傷害案怎樣量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的規定,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傷害他人身體健康,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所謂傷害是指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在六個月拘役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害人數、傷害後果、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二個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每增加一處輕傷,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其中,造成被害人六級殘疾的,以五年有期徒刑為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傷害人數、傷害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二個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每增加一處輕傷,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3)每增加重傷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每增加一處重傷,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4)造成被害人六級至三級殘疾的,每增加一級殘疾,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1、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傷害人數、傷害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二個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每增加一處輕傷,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
(3)每增加重傷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每增加一處重傷,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4)造成被害人六級至三級殘疾的,每增加一級殘疾,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級至一級殘疾的,每增加一級殘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重處罰,但同時具有兩種以上情形的,累計不得超過基準刑的100%:
1、報復傷害的,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2、僱用他人實施傷害行為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3、因實施其他違法犯罪活動而故意傷害他人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兇器實施傷害行為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5、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引發;
2、被害人有過錯或對矛盾激化負有責任的;
3、犯罪後積極搶救被害人的;
4、其他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
由此可見,故意傷害案的量刑是根據法定刑的量刑起點,隨後再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傷害人數、傷害後果、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最後決定最終的刑罰量。
-
經濟犯罪25萬判幾年?
一、經濟犯罪25萬判幾年?1、經濟犯罪25萬判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經濟犯罪的罪名是比較多的,涉嫌犯詐騙罪的處罰規定如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
-
取保候審的保證人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一、取保候審的保證人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取保候審保證人要符合以下條件:(一)與本案無牽連。(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這不僅是指保證人必須達到一定年齡具有民事行為能力,而且保證人對被保證人有一定的影響力以及保證人的身體狀況能使他完成監督被保證人行為的任務...
-
幫助他人網絡詐騙判哪個罪
一、幫助他人網絡詐騙判哪個罪幫助他人網絡詐騙判詐騙罪。既然是幫助網絡詐騙,那麼就應該是從犯。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人。一般共同犯罪中的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
-
利用職務之便合夥挪用公款怎麼處理
一、利用職務之便合夥挪用公款怎麼處理?挪用數額較大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