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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出獄的具體流程是什麼,要注意什麼

假釋出獄的具體流程是什麼?要注意什麼

大家都知道,在現實生活中有假釋的情況。假釋就是對於在獄中表現良好,並無危險的罪放在一定條件下給予釋放。那麼大家知道假釋出獄的具體流程是什麼嗎?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吧。

一、假釋出獄的具體流程是什麼

假釋的程序與減刑的程序基本一樣,即由執行機關提出書面意見,報請服刑人監獄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核裁定。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在受理執行機關提交的案件序後,應當組成合議庭來審理。法院對案件進行審核的主要內容,是審查罪犯是否確有悔改表現和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具體事實,在正確認定事實的基礎之上作出是否予以假釋的裁定。

假釋裁定書由審理案件法庭的庭長或主管院長審核簽發,可以由法院直接宣告,也可以委託執行機關代為宣告。

法院應當將假釋裁定書附本同時送達原判法院和服刑人所在交勞改單位的檢察機關。

准予假釋的裁定要註明假釋考驗期的起止日期。

對假釋裁定,本院院長或上級法院發現確有錯誤的,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應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進行處理。

《監獄法》第三十二條 

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規定的假釋條件的,由監獄根據考核結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釋建議,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假釋建議書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審核裁定;案情複雜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一個月。假釋裁定的副本應當抄送人民檢察院。

第三十三條 人民法院裁定假釋的,監獄應當按期假釋併發給假釋證明書。

二、假釋出獄的注意事項

假釋犯是附條件的提前釋放,對其改造的形式是將犯罪人置於監獄或勞改場所外在社會生活和工作中進行改造,因此,必須加強對假釋犯的監督。

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假釋的監督工作主要由假釋犯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承擔。在假釋考驗期內,由公安機關監視他的行為,對他進行政治思想教育政策法律教育,促使犯罪人認真改造思想,努力爭取做遵紀守法的公民。

假釋是需要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才可以。

標籤:假釋 流程 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