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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錯誤承擔侵權責任嗎?

一、司法鑑定錯誤承擔侵權責任嗎?

司法鑑定錯誤承擔侵權責任嗎?

不僅是侵權責任。司法鑑定人有違反《司法鑑定人管理辦法》規定情形的,由執業證書頒發機關給予警告,同時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處違法所得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人民幣3萬元。

對司法鑑定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第(三)、(四)、(五)、(七)項規定的行政處罰的,由執業證書頒發機關根據法律、法規及規章實施。

司法鑑定人違法執業或因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司法鑑定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司法鑑定機構賠償後,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的司法鑑定人追償。

未取得司法鑑定人職業資格和執業證書的人員,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司法鑑定活動的,由鑑定活動所在地縣(市、區)司法行政機關責令其停止非法執業;有違法所得的,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人民幣3萬元。

司法鑑定人在鑑定活動中有犯罪行為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司法鑑定人的法律責任是指司法鑑定人在執法活動中,因為故意或過失,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鑑定人的執業紀律,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擾亂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影響了司法鑑定職業的形象,導致司法鑑定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的後果。

在司法實踐中,錯鑑的責任可分為責任錯鑑與技術錯鑑兩類,責任錯鑑是指因鑑定人工作責任心不強,違反有關規定而造成在事實、證據、定性、結論等方面的差錯。如隨意破壞送檢的文書資料或檢材;對原始資料隨意取捨或檢查、檢驗不全面而影響檢驗、鑑定結論準確性的;弄虛作假,偽造結果而得不出準確結論的等等。

二、司法鑑定錯誤的處理辦法是什麼?

1、堅持申請重新鑑定

首先要取得法官對重新鑑定申請的支持,不能單純的只是提出申請,而要圍繞重新鑑定申請準備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儘量蒐集證據。

2、向司法行政機關投訴反映

向司法行政機關投訴反映,以達到撤銷違法司法鑑定結論的目的。如果司法鑑定機構違法違紀進行司法鑑定活動,則可以向省級司法行政部門投訴。司法行政部門可以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和處理,從而使得原鑑定結論作廢或者司法鑑定結構主動撤銷違法的鑑定結論。

3、主動蒐集其他證據以推翻鑑定結論

正規的司法鑑定意見書首頁會有一份“聲明”,其內容往往包括什麼委託人應當向鑑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鑑定材料,並對鑑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之類的話語。如果能夠蒐集到有關否定檢材真實、完整、充分、合法的證據,則鑑定意見自然就失去基礎,不能作為定案證據。

司法鑑定的結果是具有公信力,大部分人對於司法鑑定結果都是信服,但是,現實生活中也有可能會出現司法鑑定錯誤,而導致一些鑑定者的權益受損的情況。被侵權者事後也會去維權,要是發現司法鑑定錯誤,且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司法鑑定錯誤,在之後當事人就可以依法去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