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受賄罪量刑數額標準是什麼?
一、貪污受賄罪量刑數額標準是什麼?
(一)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屬於“數額較大”,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其他較重情節”,應予立案,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1.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
4.贓款贓物用於非法活動的;
5.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的;
6.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數額在2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涉嫌上述六種情形之一的,為“其他嚴重情節”,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數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涉嫌上述六種情形之一的,為“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貪污罪的認定
區分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貪污罪作為一般貪污行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貪污違法行為的共性外,還具有自身的特性。構成貪污罪的貪污行為,還具有貪污數額和情節上的要求。因此,認定貪污罪與一般貪污違法行為時,應把握以下方面:
1、要看行為人貪污的數額是否達到5幹元。
其中,貪污的數額按累計方法計算。對於行為人貪污的數額達到5千元的,無論其情節如何,均構成貪污罪;而對於貪污的數額尚未達到5千元的,一般應視為一般貪污違法行為,
2、要看行為人的貪污情節。
其中,貪污情節主要針對貪污數額不滿5千元的貪污行為。如果貪污數額不滿5千元,貪污情節較輕時,對該貪污行為就應認定為一般貪污違法行為;如果貪污數額不滿5千元,但貪污情節較重時,對該貪污行為就應認定為貪污罪。其中,貪污情節是否屬於較重或較輕範圍,一般應從以下方面進行綜合分析、界定:
一看行為人的一貫表現;
二看行為人貪污行為的動機和目的;
三看行為人所貪污的公共(國有)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的性質、用途;
四看行為人貪污的手段;
五看貪污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六看行為人的悔罪表現。
不僅體現了人民羣眾對這種行為深惡痛絕的意識,也是實現“十三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嚴厲打擊貪污受賄相關人員,起到警示作用,把廣大羣眾和企業繳納的税收落實到國家發展的實處,而不是個人的腰包。
-
挪用公款怎麼認定
律師解析:挪用公款的認定,主要包括:1、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2、國家工作人員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3、國家工作人員挪用公款數額較大,並且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
-
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多少才構成犯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
-
貪污罪既遂的最新處罰標準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析:貪污罪既遂的最新處罰標準:如果是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既遂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如果是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既遂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貪污罪...
-
介紹賄賂罪屬於賄賂罪嗎?
律師解答:屬於。律師解析:介紹賄賂罪屬於賄賂罪。介紹賄賂罪是指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行為,犯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介紹賄賂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介紹賄賂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管理活動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