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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寧司法鑑定包括哪些內容

遂寧司法鑑定包括哪些內容

相信大家都或多或少的聽説過司法鑑定,司法鑑定的目的就是為了能夠獲得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鑑定結果。對於遂寧司法鑑定來説,其鑑定的內容也是要遵循整體的司法鑑定規範的,確保司法鑑定的內容符合法律程序,但是對於司法鑑定到底能鑑定哪些東西呢,感興趣的可以到本文進行了解。

一、遂寧司法鑑定包括哪些內容

1、法醫鑑定。如死因鑑定、傷害程度鑑定,DNA鑑定。

2、司法精神病鑑定。如有無行為能力,精神病是犯罪前就有,還是犯罪後得的。

3、刑事技術鑑定。包括足跡鑑定、指紋鑑定、毛髮鑑定、彈痕鑑定、印章鑑定、筆跡鑑定。會計賬冊鑑定、化學鑑定、毒品鑑定、毒物鑑定等。

4、其他技術鑑定。如生產責任事故的原因和後果的鑑定,火災起因和後果鑑定等。

二、如何選擇司法鑑定機構

自行鑑定沒有爭議的情況下,可以作為醫療糾紛處理的依據,行政鑑定是行政機關處理醫療糾紛的依據,如果沒有爭議,經法院審查合法,也可以作為訴訟案件定案依據。司法鑑定除具有一般鑑定的屬性外還具有司法權威性,在對鑑定結論存在爭議的情況下,司法鑑定作為司法活動往往行使最終決定權,司法鑑定通常還作為法官認證的工具,實踐中通常以司法鑑定結論作為裁判的依據。

醫療技術鑑定機構也分為民間鑑定機構、行政鑑定機構、司法鑑定機構。民間鑑定機構主要由醫學、法律院校設立,也有一些獨立的社會鑑定機構。行政鑑定機構主要是指醫學會,是《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這一行政法規指定的行政鑑定機構。司法鑑定機構主要是法院依法設立的專門從事司法鑑定的機構。這種劃分是以目前從事何種鑑定為主業為標準,民間檢定機構及行政鑑定機構也可受法院委託從 事司法鑑定。也有些司法鑑定機構辦理非訴訟鑑定案件。

各種鑑定機構各有利弊。民間鑑定機構作為純市場主體,其優點是服務意識較強,委託人或許能有一點“上 帝”感,其缺點在於片面性,結論不易被採信。醫學會的優勢在於醫療技術力量雄厚,其劣勢在於同行情結與法律欠缺,其缺點在行政處理時還能被掩蓋,但受法院 委託從事司法鑑定時總難免暴露出來。醫學會鑑定多數時候顯得同行相護,個別情況同行相侵;鑑定人不署名、不出庭使鑑定結論作為證據具有致命的程序缺陷;鑑 定結論總是注重是否醫療事故,對案件來説往往答非所問。司法鑑定的優勢在於中立性強,與案件處理的協調性強,缺點在於醫療技術力量不充分,常常需要聘請專 家,費用較大,否則可能因技術不全面而影響鑑定的科學性。

醫療糾紛發生後,選擇醫療技術鑑定機構需要高度重視,與案件的處理的最終結果息息相關。鑑定機構的中立性與專業水平是最重要的考慮因素,但中立性更應優先考慮。

本文介紹了遂寧司法鑑定的有關內容,對於司法鑑定的內容作了較為全面的闡述,司法鑑定涉及到的法律內容是非常的多的,層層把關,確保司法鑑定的內容符合要求,確保申請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最終得到一個合理公正的司法鑑定結果,並得到法律的認可,確保司法公平公正。

標籤:遂寧 司法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