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費用是保險公司出嗎?
司法鑑定費用是保險公司出嗎?很多朋友都在諮詢這個問題。如果在道路上出現交通事故,肇事車已經在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第三責任險且不計免賠等其他一些保險,那如果出了事故去司法鑑定傷殘等級這筆費用到底是誰出呢?
隨着經濟的繁榮、人民生活水準的提高,為了居家出行的方便,購買私家車的越來越多,隨之而來駕駛汽車的新手也日益增多,於是交通事故便不可避免。出了交通事故後,需要對傷殘情況做出鑑定。傷殘鑑定費是指交通事故中受傷的當事人在需要傷殘鑑定時,到專業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所支出的費用。在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中,保險公司往往作出答辯,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鑑定費與訴訟費是保險公司出嗎?
一、司法鑑定費用是保險公司出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四條規定: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所以鑑定費用應由保險公司出,但如果不服鑑定意見,要求進行反覆鑑定的,超出一次的由申請人承擔。
二、傷殘鑑定費的賠償標準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1、傷殘鑑定費的標準。
傷殘鑑定費的賠償標準就是傷殘鑑定機構收取的費用,鑑定機構是合法的專業鑑定機構。對於鑑定費,賠償時需要保存鑑定費的票據,同時還應當與鑑定結論進行對照。
2、對於傷殘鑑定。
受害人最好是和致害人一起申請合法的專業機構進行鑑定,如果是單方面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發問。當事人要求重新進行調查、鑑定或者勘察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鑑定結論是屬於證據之一。如果致害方不認可鑑定結論,是可以申請法院重新鑑定的。如果重新鑑定與原鑑定不符或不存在傷殘情況,法院是可能不支持賠償鑑定費用的。
3、當事人申請傷殘鑑定不構成傷殘是支出的費用是可以要求賠償並得到支持的。
因為,在沒有專業鑑定知識情況下,除了劃傷、碰傷等輕微傷害外,一般普通人不能夠認知的是否可能構成傷殘的情形。通過鑑定不構成傷殘,也是免除保險共公司相應賠償義務的需要。但如果第一次鑑定不構成,反覆進行鑑定,超出一次的鑑定費用是不應該由保險公司承擔的。
通過上文對司法鑑定費用的分析,這些問題需要當事人以及企業對此特別清楚,從上文看,法律法規上明確規定了保險人、被保險人以及第三者之間的責任賠償問題以及對於傷殘的鑑定和傷殘鑑定費的標準,也明確的回答了司法鑑定費用是保險公司出嗎這一問題。一般這種情況下,要第一時間找律師,避免出現任何人身財產損失。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鎮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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