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可以探視嗎?
刑事拘留是一種暫時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而並非處罰措施,所以刑事拘留是有期限限制的。很多人想知道在刑事拘留期間是否可以探視。接下來,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大家解答刑事拘留是否可以探視的問題。
一、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對於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和執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別規定的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時間和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的總和。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10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刑事拘留可否探視
刑事拘留期間,除委託律師可會見外,其他人不能探視,但可送生活用品和生活費。家屬只能等到案子判決並生效後才能探視。
從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帶走羈押,有三個階段,立案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審理階段,這三個階段親屬都不能探視嫌疑人,必須要等到案子判決並生效後才能探視。而自立案偵查階段開始,就可以委託律師。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這也是刑訴法修改之後,提前了律師介入案件的時間,對犯罪嫌疑人是有利的。
綜上可知,在刑事拘留期間是可以進行探視的,只不過規定只能由委託的律師進行探視,家屬是不能探視的。與此同時,本站小編還在上文中為您大家介紹了關於刑事拘留期限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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