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故意傷害罪庭審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公訴人故意傷害罪庭審流程是怎麼樣的?
關於故意傷害罪開庭全過程,可以參考以下內容:
1、開庭時,法官會先看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件,然後宣讀一系列法庭審理規則,詢問雙方是否要求法庭方面的人員需要回避等等,一般情況不需迴避。
2、法官要求原告陳述自己的訴訟請求和理由,並出示證據(有時候法官為了節省時間,一般會用一句話帶過,説被告已看過起訴內容,則此步可以省略)。除非原告有新的陳述,可以補充表達出來。
3、被告針對原告提出的事實和理由作出反駁,並出示證據。
4、法官分別詢問原告和被告關於案件的證據,有什麼觀點和看法或反駁——這叫質證,還會詢問涉及案件的具體細節。如果需要對證據進行進一步的鑑定“是否屬實”的,此時應該提出“司法鑑定”的申請。
5、原告和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互相辯論。
6、辯論完畢,法官會向雙方詢問是否願意調解解決糾紛,如果雙方願意調解並能調解成功的,法官會出具調解書,雙方簽名之後生效;如果不願意調解,或調解不成,則法官不再調解。當然,如果在開庭幾天後,雙方可以再調解,並能達成一致意願的,可以告訴法官,按調解成功來解決,由法院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書。
7、整個庭審過程,有書記員記錄雙方各自的發言。如果其中一方不願調解,那麼在各自發表完畢陳述後,書記員將庭審的記錄要求雙方看過有沒有跟在庭審過程發表的言語有出入,有的可以適當修改並在修該處簽名。雙方看完或修改完成庭審筆錄之後,庭審結束。
二、庭審流程
(1) 開庭
開庭是法庭審理的開始,其任務是為完成實體審理做好程序上的準備。
(2)法庭調查
法庭調查是法庭審判的核心階段。在這一階段,合議庭要在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代理人等的參加下,通過提出證據和對證據進行質證,當庭調查證據,全面查明案件事實,為法庭作出正確的裁判提供事實根據。
(3)法庭辯論
(4)被告人最後陳述
(5)評議和審判
刑事訴訟法是我國一門非常重要的程序法,我國的法律有一個特點,就是過於的注重實體的公正,但是輕視了程序的重要性,只有程序與實體二者並重一起,才能夠實現真正的司法公正,所以在這一部分,還有待提高。
-
故意行兇傷人的怎麼判刑
律師解析:故意行兇傷人的判刑,需要根據構成的具體罪名具體分析: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有三個量刑幅度:(1)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
-
搶劫過失致人死亡如何定性
律師解答:搶劫罪的加重情形。律師解析:搶劫過失致人死亡應當以搶劫罪的加重情形定性。刑法規定,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
-
犯搶劫罪該如何量刑
律師解析:搶劫罪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加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實施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從而構成的犯罪。法律...
-
精神病要殺人,沒人管該咋辦
律師解析:1、如果犯人犯罪時處於精神病發病期間,不能控制自己的,則不承擔刑事責任;如果精神病人在未發病期間殺人的,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精神病人犯罪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