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有哪些
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依法只應賠償直接物質損失,即按照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的實際損害賠償,一般不包括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但經過調解,被告人有賠償能力且願意賠償更大數額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調解不成,被告人確實不具備賠償能力,而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堅持在物質損失賠償之外要求賠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對於卻有困難的被害人,給予必要的國家救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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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訴期限
1、刑事案件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後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後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並且答覆請求人。根據《刑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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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可以
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主體包括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喪失行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表明被害人已死亡的,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近親屬僅限於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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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中的殘疾賠償金能否另行起訴
不可以。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中不能主張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生效後另行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同樣不能主張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定,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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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損害賠償標準是什麼
該賠償會綜合考慮受害人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情況,精神受損情況,日常生活、工作學習、家庭關係、社會評價受到影響的情況,並考量社會倫理道德、日常生活經驗等因素,依法認定侵權行為是否致人精神損害以及是否造成嚴重後果。《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