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鬥毆持械問題的認定是什麼
一、聚眾鬥毆持械問題的認定是什麼?
《刑法罪名精釋(第四版)》認為,“主要是指參加聚眾鬥毆的人員使用棍棒、刀具以及各種槍支武器進行鬥毆”的情形。這是司法實踐中最權威的觀點。該觀點強調,一是必須實際使用,二是限於棍棒、刀具以及各種槍支武器,至於是為什麼限於以上器械,有沒有相關的判斷標準,則沒有給出理由。至於是事先準備的,還是現場隨手拾取的,則沒有提及。
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聚眾鬥毆從犯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刑法之所以如此規定,是因為從犯與主犯相比,無論是主觀惡性還是客觀危害,都要輕一些。因此,我國刑法規定的從犯的處罰原則具有科學根據。
刑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從犯的刑事責任是同主犯應負的刑事責任相比較而言,比主犯應受到的刑罰處罰要輕。但也不是説,所有的從犯實際受到的處罰一定比主犯輕。因為主犯可能具有從輕或者減輕甚至免除處罰的情節(例如自首),當從犯沒有這樣的情節時,當然不應隨主犯的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而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法律當中對於持械的認定是比較侷限性的,而且有些聚眾鬥毆是在進行的過程當中,參與聚眾鬥毆的這些犯罪嫌疑人隨手從現場拾取的一些具備殺傷性的武器,比如説在工地上面隨手撿到的一些棍棒,但是對於磚塊等這些殺傷力也比較大的武器,法律中並不認為磚塊可以構成持械。
-
打架致人輕傷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一、打架致人輕傷的法律責任是什麼如果經過法醫鑑定為輕傷,要承擔刑事責任,同時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1、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民事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
-
打人一般拘留幾天未成年?
律師解析:打人一般拘留幾天,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1、如果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就不會被拘留;2、打人且造成對方輕微傷,會被行政拘留,一般處以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同時並處二百元至五百元的罰款;如果情節較輕,會處以不超過五日的拘留或不超過五百元的罰款。3、如果是結夥毆打...
-
損毀他人財物民事賠償規定是什麼?
一、損毀他人財物民事賠償規定是什麼?損毀他人財物民事賠償規定是按照實際算出來進行賠償,損毀他人財物不同意私了可以民事訴訟或者是向公安機關報案來進行處理,故意損壞他人財物不構成犯罪的,派出所會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
-
被打傷對方不願意賠償怎麼辦
一、被打傷對方不願意賠償怎麼辦1、到派出所報案,由派出所進行調解。2、再和打人者及其家屬進一步協商解決。3、保留對方打人證據,並保留就診票據、傷情照片、傷情鑑定等證據,在調解及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到法院起訴,要求其進行相應賠償。二、打傷他人是否一定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