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案件級別管轄法院是如何確定的?
一、合同糾紛案件級別管轄法院是如何確定的?
(一)當事人想約定管轄時,在不違反法院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規定的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
(二)當事人已經約定管轄的,以約定的為準。
(三)當事人沒有約定管轄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以下合同的具體履行地是:
1、買賣合同履行地問題
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僅約定了交貨地點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對履行地點、交貨地點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或者雖有約定但未實際交付貨物,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2、承攬合同履行地為承攬方所在地;
3、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
4、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5、證券回購糾紛合同履行地。
凡在交易場所內進行的證券回購業務,交易場所所在地應為合同履行地;在上述交易場所之外進行的證券回購業務,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應為合同履行地。
二、特殊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有哪些?
合同有多種類型,不同類型的合同因履行地、簽約地、承攬地等的不同,發生合同糾紛管轄法院也不一樣。合同糾紛管轄法院,可以由雙方當事人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另外,也有些合同糾紛管轄是由法律規定的。其它由法律規定的合同糾紛管轄法院情況:
1、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運輸工具登記註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票據支付地,是指票據上載明的付款地。票據未載明付款地的,票據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營業所所在地為票據付款地。
3、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5、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綜合上面所説的,合同如果出現了糾紛,那麼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處理,但前提要選擇適合自己案件的管轄法院,一般就是有約定的按約定的來進行處理,沒有約定的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進行解決,這都是可以得到法院的認可。
-
第三人撤銷之訴和再審的程序的規定是什麼?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案外人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保護的途徑通常有兩種:一是案外人作為第三人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二是案外人作為當事人申請啟動再審程序。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案外人由於不能歸責於自身的事由未能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原生效法律文書侵犯其自身...
-
民事訴訟抗訴規定是什麼?
民事訴訟抗訴規定,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提...
-
合同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1、起訴。即權利人依訴訟程序主張權利,請求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起訴行為是權利人通過人民法院向義務人行使權利的方式。故訴訟時效因此而中斷,並從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時重新起算。2、請求。這裏指權利人直接向義務人...
-
租賃合同糾紛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是合理的行為嗎?
一、租賃合同糾紛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是合理的行為嗎?是合理的行為。訴訟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案件,在對該案判決前,依法對訴訟標的物或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採取的強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決定採取訴訟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