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是從次日開始計算嗎?
一、訴訟時效是從次日開始計算嗎?
訴訟時效是從次日開始計算的。
1、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開始計算:
(1)附條件、附期限的請求權,從條件成就、期限到來時起算;
(2)明確履行期限的債權,從期滿的次日起算;借款、買賣等合同約定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從最後一期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算;
(3)無履行期限的債權,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債權人給予對方寬限期的,從寬限期屆滿之日起算;但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4)以不作為為標的的請求權,從義務人有違反行為之時起算;
(5)因侵權行為發生的請求權,從受害人知道有侵害行為和加害人之時起算;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發現,後經檢查確診並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6)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侵權賠償請求權,從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確認為違法之日起算;
但是在上述各種情形中,如果是從一天中途開始的事實起算(如侵權),因當天不足一天,為保障權利人能夠切實行使權利,開始的當天不計算在訴訟時效期間之內;如果是從一天的零時開始(如債務履行期屆滿的次日),則開始的當天計算在內。
2、從權利被侵害之時起算,只適用於20年的長期訴訟時效。
二、採購設備合同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
採購設備合同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包括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訴訟時效是包括有普通訴訟時效,還有就是長期訴訟時效,普通訴訟時效主要指的就是三年和一年的時間,而最長的訴訟時效是20年的時間,至於訴訟時效的起算期限,應當是根據不同的情況來做出不同區別對待的。
-
法院調解成功又後悔了怎麼辦?
一、法院調解成功又後悔了怎麼辦?一方反悔除非具有申訴的理由出現可以申請再審外,不影響協議的履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
-
強制執行中止或終結後訴訟時效重新計算嗎
一、強制執行中止或終結後訴訟時效重新計算嗎?強制執行中止或終結後訴訟時效會重新開始計算的,對於中止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的情形有以下幾方面:(一...
-
民事訴訟發回重審可以調解嗎?
公民在遇到民事糾紛時,大都通過訴訟的手段,在法律的界定下化解糾紛,這無疑是當前最有效的保護自身利益的手段之一。當然也有一部分民眾在訴訟發回重審後選擇調解的方式來解決爭端,那麼,就由小編對民事訴訟發回重審可以調解嗎來整理相關資料。一、民事訴訟發回重審是...
-
移送管轄當事人救濟途徑有哪些?
一、移送管轄當事人救濟途徑有哪些?當事人對移送管轄裁定的救濟是可以向收到這個案件的管轄人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6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於本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