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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管轄權異議要罰款嗎?

一、提管轄權異議要罰款嗎?

提管轄權異議要罰款嗎?

不會。提起管轄權異議是訴訟當事人的權利,所以提起管轄權異議的,不會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並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二、民事訴訟一般地域管轄有怎樣的規定?

實行“原告就被告”原則。

1. 一般情況下,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被告為公民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被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或主要營業地。

2. 特殊情況下,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這是對“原告就被告”原則的補充,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案件存在諸多不便時,某些訴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這些訴訟包括:

(1)對不住在國家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3)對正在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正在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但凡涉及到訴訟的案件都會涉及到管轄權,因為並不是所有的法院都針對案件享有管轄權,因此如果訴訟當事人在對一個案件提起訴訟之後,涉及到對管轄權有異議,而且提出了該異議,那麼是屬於當事人自己的合法有效權利,並不會受到罰款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