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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取法律援助的條件有哪些?

一、獲取法律援助的條件有哪些?

獲取法律援助的條件有哪些?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公訴案件的自訴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注意公民因經濟困難需要法律援助的,要提供經濟困難的證明。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二、如何申請法律援助?

申請法律援助應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3)有關部門出具當事人及其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

(4)與所申請的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5)法律援助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依據《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法律援助,其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為提出申請,並向法律援助機構提交代理資格證明材料和有關必需的材料。

標籤:獲取 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