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階段家屬能否會見
犯罪嫌疑人被關押進看守所,只有辯護律師才可能會見。
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
向最高院申請再審流程有哪些
一、向最高院申請再審流程有哪些是可以成功在網上辦理再審立案的。1.最高院再審立案諮詢電話:12368,電話比較難打,建議勤打多等。2.立案方式:1可郵寄立案,2網上立案,3可現場立案。3.郵寄立案:由於海南屬於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受理區域內,可通過郵寄立案材料的方式...
-
申訴再審被駁回怎麼辦的?
1、申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
-
民事訴訟中適用於迴避的情形是什麼
哪些情況不授予專利一、民事訴訟中適用於迴避的情形是什麼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民事訴訟程序中迴避的法定情形如下: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迴避:(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與當事人有直系血...
-
法院先予執行的適用範圍和條件是什麼?
先予執行的適用範圍主要包括:第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第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案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所謂的情況緊急,主要是指下列情況: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的;需要立即制止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