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侵權責任有追訴期嗎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6.97K
律師解答:沒有。律師解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侵權責任糾紛是屬於民事糾紛,沒有追訴期的,但有訴訟時效,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時效一般是3年,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的請求權沒有訴訟時效。
權利人可向法院延長訴訟時效,最長不超過二十年。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權利人可向法院延長訴訟時效,最長不超過二十年。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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