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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打架理賠怎麼算?

隨着生活節奏的不斷加快,人與人的摩擦矛盾也變得越來越多,很多人選擇用暴力的手段來解決問題,那麼打架鬥毆事件在社會上自然也變得多起來,很多人打架鬥毆對自己或者他人都會造成一定程度的身體傷害,這種傷害很顯然是需要賠償的,那麼打架理賠怎麼算呢?我們一起來了解吧。

一般的打架理賠怎麼算?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範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也就是説,如果只存在打架鬥毆這種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是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具體的理賠數額也隨着造成的後果是否嚴重有着十分必要的關聯,所以説,打架鬥毆的理賠肯定是需要進行的,其中,我國的法律,對打架鬥毆造成的經濟損失或者人身傷害有着規定,所以打架理賠怎麼算的問題,要參考法律條文。

標籤:打架 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