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公安機關作為自己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是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的責任人作出罰款、拘留、限制駕車人員的資格等行政處罰決定的依據,是公安機關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調解的依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檢察院對於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訴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確定損害賠償的證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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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對方不肯負責任咋起訴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對方不肯負責任,當事人可以在一年內向交通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按照交通事故責任劃分責任進行承擔。因為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的,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費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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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以車輛違章未處理不予年審違法嗎
律師解析:交警以車輛違章未處理不予年審的違法。根據規定,車輛申請年審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但是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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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開教練車出了事故誰的責任?
律師解析:學員在駕校學車時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教練承擔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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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有交通事故證明怎樣區分責任
律師解析:僅有交通事故證明區分責任可由當事人協商確定,無法協商的可以依法起訴由法院進行區分責任和確定相關賠償問題。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