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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營養費怎麼算
交通事故鑑定律師解答7.32K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中,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產生營養費的當事人可以申請鑑定機構進行三期鑑定,三期包括營養期、誤工期、護理期限,鑑定完成後再根據鑑定結果計算營養費。若無營養費賠償依據的,則法院可能會對營養費的請求不予支持。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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