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條件
工傷鑑定律師解答2.57W
律師解析:個人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條件: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
經治療傷情後情況相對穩定;
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等其他情形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
經治療傷情後情況相對穩定;
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等其他情形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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