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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不到居住證明申請不了工傷簽定有關係嗎

居住證3.13W

在我國相關的勞動者在進行勞動時,發生的人身傷害我國的法律予以相應的保護。勞動者發生相應的工傷時,憑藉自己的工作證明就可以進行鑑定,不需要居住證明。下面小編就辦不到居住證明申請不了工傷簽定有關係嗎,這類問題為大家進行解答。

辦不到居住證明申請不了工傷簽定有關係嗎

一、工傷鑑定與居住證明的關係

1.工傷認定沒有要求提供居住證,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去工傷職工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因為各地區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議在申請前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二、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程序

1、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

2、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證明

3、《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4、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5、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敍述事故發生經過)

6、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7、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8、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9、受傷員工委託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這類勞動工傷鑑定工作我國的法律有着明確的規定,對於案件的相應受傷者需要根據自己相關的工作證明材料進行相應的辦理,取得這類合法的工傷鑑定後,可以後的相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