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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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夏天的到來,氣温越來越高,對於長期在高温中工作的勞動者,按照北京市規定,相關單位要發放高温補貼。給職工發高温補貼體現的是單位對職工的關懷,是勞動者工資的組成部分。那麼北京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是什麼?下面我們不妨通過小編的這篇文章具體瞭解下。
一、北京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北京市按照相關規定將在6—8月份發放高温補貼。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温補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温補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高温補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
二、高温補貼發放對象是誰?
判斷是否屬高温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衞工人、户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裏面若温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温補貼。
三、高温補貼發放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
上海、北京、深圳等地早年均已出台類似規定,但這些規定在具體的實施層面上,還相當缺乏權威性、可操作性。
1、這些規定往往由一個地方的某個部門出台,缺乏權威,勞動保護主體部門不明確,在監督、行政執法、糾紛處理等問題的處理上,容易在各部門的“怠慢”中擱淺;
2、規定本身在一些關鍵問題上模稜兩可,難以有效實施,例如何為高温作業?休息時工資、津貼如何?等等;
3、關懷的力度不夠,顯得不足為道,例如陝西一日給工人補償1.2元,恐怕還不夠買一瓶農夫山泉的。 多數企業至今落實不到位,八成人難足額拿到高温津貼。持續的酷暑高温下,高温津貼卻得不到落實,向有關部門投訴,卻因為工作難找不敢惹惱單位而放棄維權。“高温補貼執行難因缺乏法律約束,企業多掏錢無疑增加了成本支出。”湖北省勞保廳相關工作人員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是高温津貼執行不到位或不執行的主要原因之一。全國許多城市針對高温天氣也曾發佈過緊急“通知”或“規定”,但是“通知”、“規定”畢竟不能替代法律,執行起來並不盡如人意。
按照北京市規定,北京每年6月到8月為勞動者發放高温補貼。北京高温補貼發放標準為户外勞動者每月180元,室內勞動者每月120元。當然,並不是所有勞動者都可以拿到高温補貼,只有那些長時間在户外工作或者在室內高温環境下工作的,才可以拿到。如果單位不發放高温補貼,職工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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