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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產假的工資是多少?

產假2.39W

一、我國《勞動法》第62條規定:

勞動合同法產假的工資是多少?

“女職工生育的產假不能少於90天”,只對女職工產假的期限作出了最低限制,但並沒有上限的限制。實踐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往往都會根據我國提倡晚婚晚育的計劃生育政策,對符合政策的女職工給予獎勵性的產假,女職工實際享有到的產假可能高於90天。

二、我國法律規定,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但實踐中應分兩種情況討論:

1、是用人單位未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的的產假期間的待遇為:

(一)生育津貼;(二)生育醫療費用;(三)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四)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上述費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種情況下,生育津貼即應視為女職工的產假工資,但由於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是: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產假天數得出的,該津貼的數額可能低於女職工的本人工資數額。因此,若生育津貼的數額低於女職工工資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2、用人單位未給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這裏的工資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應是女職工休產假之前的月工資標準。另外,女職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報銷生育醫療費用及疾患生育手術費用。

三、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

女職工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產假後辭職不影響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結算。

以上就是關於勞動合同法產假的工資的相關介紹了,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各地區的產假是會不一樣的。因此,在想要清晰瞭解之前,切記查詢當地的相關法律法規,切莫弄錯地區。再者而言,若是在生產期間遭遇了辭退,少給或不給工資的情況,可直接申請仲裁等法院援助,不必慌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