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一方不履行該怎麼辦
離婚律師解答6.61K
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的義務,或者在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上發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訴訟請求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當事人則另一方仍不履行生效司法文書確定的義務時,該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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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一方要補償需符合什麼條件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40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具體應符合以下幾個條件:1、婚後財產採取分別財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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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什麼
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是根據夫妻雙方當事人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為依據來判決離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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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懷孕期是否可以提出離婚訴訟
可以提出。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和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這一規定説明幾個問題:一是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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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籤字就發生法律效力嗎
不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四條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