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約定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可以約定財產的屬性或產權歸屬。婚姻存續期間財產歸屬約定是指夫妻之間在婚姻存續期間,就結婚之前財產和結婚之後所得財產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債務的清償,對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這個約定必須符合以下法定條件才能具備法律效力:
(1)協議雙方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也就是雙方是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籤署的,而不能是在一方被欺詐、被脅迫的情況下籤署;
(3)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指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不能規避法律或者損害國家、集體及第三人的利益,也不能約定處理其他家庭成員或第三人的財產的歸屬;(比如不能約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費,生女就離婚等);
(4)婚姻關係合法有效,若是無效婚姻、可撤銷婚姻,則不適用此協議;
(5)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公證本協議不是必然程序,但是公證後的協議法律效力更強,建議當事人在簽訂本協議時做好公證,這樣內容及當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將不會產生新的爭議而導致該協議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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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子是共有財產嗎
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是房屋買賣合同正常履行的自然結果,房屋不因結婚登記後取得產權證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即婚前個人出資購買的房產在婚後取得產權證的仍應系買方婚前購買的個人財產,其配偶無權以房產系夫妻共有財產為由,對房屋本身及房屋出賣所得價款主張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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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給女方離婚後可以要回嗎
視情況而定。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如果男方精神、智力正常的情況下自願贈與,屬於有效的事實行為,不能要回;如果男方精神、智力不正常的情況下或受脅迫、欺騙贈與,屬於無效的事實行為,可以要回。《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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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的房婚後還貸款是共同財產嗎
1。如果婚前夫妻一方貸款買房,婚後夫妻一起還貸,房產登記在夫妻兩人名下的,該房產歸夫妻共同所有2。若是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房產一般認定為產權登記方個人所有,但婚後夫妻一起還房貸的,共同還貸部分及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屬夫妻共同財產。3。若婚後以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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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產增值,離婚時要怎麼分
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購買的,則房產屬於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其增值部分要看性質,婚前房產增值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如果是因為婚後的經營管理使房產增值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孳息和自然增值的部分不進行分割,屬於一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