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工程糾紛案例2.13W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説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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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 第二十六條 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範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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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糾紛是專屬管轄嗎?
一、拖欠工程款糾紛是專屬管轄嗎拖欠工程款糾紛是屬於專屬管轄。工程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而不動產糾紛屬於專屬管轄,(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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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招標的合同能否修改違約責任
一、經過招標的合同能否修改違約責任招標人與中標人對雙方簽訂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能進行變更。在有關法律條文中,並未對哪些屬於實質性內容以及變更多少屬於實質性變更進行規定。而違約條款往往是在出現爭議解決時候使用的,並不屬於商務條款,在不損害第三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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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中如何認定承包方?
一、建設工程中如何認定承包方?建設工程中認定對方是否為承包方就要看雙方是否簽訂有合同;根據《民法典》規定:第七百九十一條【建設工程的發包、承包、分包】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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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否與個人簽訂建築合同,工程掛靠行為表現
一、公司能否與個人簽訂建築合同工程建築合同要和有資質的單位簽訂,而個人是不具有建設資質的,所以公司不能和個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三條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註冊資本、專業...